加拿大卑诗省结婚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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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卑诗省法规,年满19岁以上的人都可以在卑诗省提出结婚申请;未满19岁的,须经父母或监护人签署同意书,方可申请;未满16岁的,须取得最高法院或地方法院,以及父母同意,方可结婚。

   结婚的第一步,是申请结婚许可证,须亲自到省人口统计局在温哥华的办公点(#250 - 605 Robson Street)提交出生证、移民纸、枫叶卡、公民卡等确认个人的有效法律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方,以及目前婚姻状况、地址等资讯,签署申请表格、缴付 100元申请费后,即可获结婚许可证。

   这个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个月,也就是说,领取结婚许可证并不表示你已经结婚。它只表示你可以在取得结婚许可证后的三个月内结婚。3个月内不举行婚礼的,许可证就自动失效了。这3个月,可以理解为考虑期或冷静期。

   因此,婚礼就成了结婚的重要部分。卑诗省的婚礼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宗教仪式,二是公证形式,不论选择哪种形式,都必须有两个人以上见证。

   宗教仪式的婚礼由自己选择的宗教代表主持(神父、牧师或其他神职人员),但他们必须预先在人口统计局註册。宗教代表会告诉有关宗教仪式婚礼的费用;公证的婚礼则由婚礼公证人主持,这需要提前预约婚礼的日期时间、地点住址及支付的费用。

   婚礼后,宗教代表或婚礼公证人会把结婚许可证和婚姻註册的表格寄回人口统计局作註册及法律的记录。当事人就可以向人口统计局申请结婚证了。

   结婚证书有大小之分,根据个人需要申请。小证书包含双方姓名、结婚地点、结婚日期、登记号码、註册时间等内容,大证书则增加了双方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等资讯。

   从这些程序中不难看出,婚礼是结婚中最重要的一环。夏女士为儿子大摆宴席,既没有结婚公证人,也没有持证的宗教代表,这样的仪式不可能得到认可,只能算为自娱自乐。如果领许可证的时间超过了3个月,还得重新申请领取呢。

   按照法规,不论是民俗形式的公证人,还是宗教仪式的主持人,都必须预先在人口统计局註册,方能作为婚礼公证人。为了省钱的黄先生,由几个教友见证的仪式,当然也算不上婚礼了。

   其实,婚礼是可以丰俭由人的,最简单的婚礼只要支付75元+5.25元税的公证费,以及公证人到婚礼地点1元/公里的车马费。

结婚资格的限制

   对结婚资格的要求,卑诗省法规除了明确规定结婚者的年龄外,还对结婚双方的血缘关系及身份,作了进一步的限制。

   在血缘关系方面,男性不能与祖母、母亲、孙女、女儿、姐妹结婚,女性不能与祖父、父亲、孙儿、儿子、兄弟结婚。

   若新郎或新娘某一方曾经离婚的,他们要出示离婚证书或法庭颁佈的离婚文件。若配偶死亡,人口统计局会要求出示死亡证书;在特别情形下,相信配偶已经死亡,但没有被证实,他们必须向人口统计局提供法庭指令说明配偶的假设死亡,才可取得结婚许可证。

   卑诗省人口统计局负责结婚登记工作,www.servicebc.gov.bc.ca/介绍了婚姻登记的资格、程序,大温地区居民也可电话604-660-2937谘询、索取资料。